4月16日,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,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曾益新、规划与信息司司长于学军、医政医管局副局长焦雅辉介绍《关于促进“互联网+医疗健康”发展的指导意见》有关情况。意见明确,允许依托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,一些常见病、慢性病可线上复诊并开具处方,线上问诊的行为规范、收费、医保支付等政策将配套支持。到2020年,二级以上医院将普遍提供线上服务,更方便人们看病就医。
一直以来,我国优质医疗资源相对短缺且过于集中在大城市、大医院,“互联网+医疗”一度被寄予厚望,认为是解决基层患者看病难问题的重要选择。通过互联网和AI技术,运用大数据,实现远程诊疗,可以缩短基层患者与大城市专家的距离,让优质的医疗团队服务更多的人。互联网医疗前景广阔,近年来,不少地方都进行了技术和机制方面的探索与创新,可是,“互联网+医疗”,究竟怎么搞才能真正便民惠民,一直都存在各种争议。
争议的焦点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,一是安全,远程医疗如何保证诊疗的有效性?二是责任,远程诊疗涉及到不同的医院医生,如何来确定问题责任归属?三是数据的互联互通,互联网+医疗的前提是病人医疗数据的公开与联网,这些数据涉及病人隐私,如何使用才能保证信息安全?正是因为这些问题没有一个统一的答案,近几年来互联网+医疗虽然各地都在实践,但并未能往前大步推进。更多只是运用互联网手段,提高了医院内的诊疗效率,病人可以网上挂号、交费、网上查询检查结果、处方和病历,比以前看病更加方便了。但是,从更有效地配置优质医疗资源的角度来看,并没有实质性的改变。
今年全国两会期间,李克强总理在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实施大数据发展行动,加强新一代人工智能研发应用,在医疗、养老等多领域推进“互联网+”进程。这无疑给互联网+医疗的发展又加了一把火。而此次《关于促进“互联网+医疗健康”发展的指导意见》从管理层面回应了存在争议的问题,让互联网+医疗的发展路径更加清晰。尤其值得一提的是,明确提出了“互联网医院必须落地在实体医疗机构,实行线上线下一致监管。”明确了“初诊绝对不能在线上开展,不建议儿童通过互联网看病。”互联网+医疗属于新兴业态,流程、方式方法和传统的实体医院和医疗程序都不一样,既然是新生事物,监管就必须要跟上。对于医疗来说,安全和质量是最重要的,来不得半点马虎,加强监管,明确责任,才能严守医疗安全的底线。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,鼓励和实现创新,才能真正让互联网+医疗更好地惠民便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