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

2024-02-01 11:24 作者:佚名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711号)第五十条规定,编制本年度报告。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。

一、总体情况

2023年,国家卫生健康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落实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要求,紧紧围绕卫生健康中心工作,推动卫生健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。

(一)主动公开工作情况

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要求,依法、及时发布政府信息。全年制修订部门规章3部,修改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》,制定《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》《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管理办法》;废止《计划生育系统统计调查管理办法》等6部部门规章。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67件。发布卫生健康领域《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》,明确国家卫生健康委主管的29主项行政许可事项。在委官方网站主动公开我委发布的卫生健康标准、食品安全标准政策文件和食药物质行政审批公告。按要求公开我委2023年度部门预算和2022年度部门决算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。主动发布《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“十四五”规划》《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计划(2023—2025年)》等规划政策信息。

做好委公报的编辑发行工作。截至目前,编辑发行2023年度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报》10期,及时在委官方网站公开公报电子版。

(二)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

2023年,我委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94件。其中,通过委官方网站提交申请表的946件,占比86.5%;通过信函提交申请的143件,占比13%;当面提交5件,占比0.5%。公民个人提出申请1081件,占比98.8%;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13件,占比1.2%。经查,2022年收到,结转至2023年作出答复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件;2023年收到,结转至2024年作出答复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5件;综上,2023年度我委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89件。

(三)政府信息管理

加强栏目管理,及时更新主动公开信息。坚持“谁起草谁解读”“无解读不发布”的原则,政策文件与政策解读同时发布。召开多场新闻发布会,就有关卫生健康政策措施做进一步解读,准确传递政策内涵。

(四)平台建设

主动加大面向公众的健康科普力度。发布2022年全国居民健康素养水平,主动公布居民健康素养监测情况;组织专家开展“健康大家谈”系列直播活动,传播科学的健康科普知识;举办“健康知识普及行动——2023年新时代健康科普作品征集大赛”。建设无偿献血专题宣传栏目,主动发布无偿献血相关工作动态、健康知识、政策法规,营造无偿献血良好社会氛围。开展第21个《职业病防治法》宣传周活动,以“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,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”为主题,广泛宣传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。

(五)监督保障

2023年我委本级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的行政复议申请12件;行政诉讼8件(未经复议直接起诉案件6件),无判令违法及败诉案件。
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
注*:该项数据系2018年国家卫生健康委成立以来数据统计。

三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

四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情况

五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

2023年,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,但具体工作中尚存在如何提质增效等问题。新的一年,我委将进一步围绕中心,服务大局,完善工作机制,优化工作流程,提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质量,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效率,适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形势新要求。

六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

2023年,我委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。